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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設立社會保險司與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任免工作人員(2019年12月12日)
國家稅務總局決定,任命:
陳居奇、杜志農、王發運為國家稅務總局社會保險費司(非稅收入司)副司長;
李志為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局副局長。
1、社會保險費司(非稅收入司)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稅務系統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工作的職能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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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職責是:
負責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以及有關非稅收入的征管職責劃轉、落實以及后續的征收管理各項工作;負責與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協調;參與相關政策的制定和法律法規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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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領導:
鄭文敏、練奇峰(掛職)、陳居奇、杜志農、王發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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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處室:
綜合處、社會保險費一處、社會保險費二處、社會保險費三處、非稅收入一處、非稅收入二處、統計分析處、征管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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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局是國家稅務總局主管組織指導全國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相關工作的機構。
主要職責是:
負責云平臺建設、相關業務需求和運行管理、相關系統應用和業務層面運維工作;組織實施稅收大數據和風險管理戰略規劃;管理稅收數據,負責稅收數據交換和共享;統籌開展全國性、綜合性風險管理特征庫和分析模型建設、驗證和推廣。
司領導:濟南公司注冊,濟南注冊公司。
劉建國、袁立炫、張峰(兼)、李志
內設處室:
辦公室、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管理處、云平臺管理處、大數據管理一處、大數據管理二處、風險管理處。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3號
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社會保險費征管職責劃轉的有關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河北省范圍內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自2019年1月1日起,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費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含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試點)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包括: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跨年度繳納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自2019年4月1日起交由稅務部門征收)。
為了方便繳費人,將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大額醫療保險費、公務員醫療補助費、企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醫療保障費等一并交由稅務部門征收。
二、征收方式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含原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試點)、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稅務部門征收。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大額醫療保險費、公務員醫療補助費、企事業單位離休干部醫療保障費由醫保經辦機構核定,稅務部門征收。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繳費人按規定自行申報,稅務部門征收。
三、繳費期限
(一)由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險種,機關事業單位于每月10日前辦理繳費,企業于每月25日前辦理繳費。
(二)由醫保經辦機構核定的險種,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于每月25日前辦理繳費。
(三)城鄉居民、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原有繳費期限不變。
四、繳費渠道和方式
繳費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社會保險費,除另有規定外,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稅費同管、屬地征收”的原則確定(具體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為了方便繳費,繳費人可以選擇稅務機關辦稅自助終端、河北省電子稅務局、辦稅窗口等渠道繳費。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采用繳款方式的,由稅務部門委托村(社區)代辦員代收并將費款交稅務部門;采用銀行扣款方式的,由稅務部門與繳費人重新簽訂協議,本人銀行賬戶不變;采用網上繳費方式的,維持原有繳費方式不變。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維持原有繳費方式不變。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醫療保障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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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關于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移交稅務征收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陜西省稅務局、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陜西省醫療保障局《關于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統一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通知》,西安市生育、醫療的征繳工作職能已劃轉稅務部門,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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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從2019年3月開始,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統一移交稅務征收,請參保單位到稅務部門進行申報。
二、參保單位與醫療(生育)經辦機構簽訂的托收協議由經辦中心統一撤銷。
三、2019年2月以前月份繳費及歷史欠費,繼續由各醫療(生育)經辦機構征收。
四、在各醫療(生育)經辦機構已足額繳納2019年3月醫療、生育保險費的參保單位,本月不再到稅務部門進行申報。
西安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2019年3月6日
濟南公司注冊,濟南注冊公司。
關于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 慶 市 醫 療 保 障 局
關于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的公告
2019年第3號
根據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相關部署,自2019年7月1日起,重慶市范圍內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交由稅務部門征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交由稅務部門征收后,原則上維持原有繳費方式和銀行、社區、村組、學校等單位征收渠道不變。各級稅務部門要進一步優化繳費服務,提升繳費人繳費體驗,逐步為繳費人提供“實體、網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繳費渠道,并及時向社會公告。
本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醫療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